2022-08-05 17:14
7月底,许峰律师代理的辉丰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南京中院提交立案,前期已有胜诉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辉丰股份股民索赔案代表人诉讼案件已判决,原告投资者获得胜诉。许峰律师认为,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该积极参与该案,否则非常可惜。
2022年7月底,许峰律师代理的辉丰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南京中院提交起诉材料立案。
2019年12月25日晚,辉丰股份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辉丰股份等顶格行政处罚,证监会查明辉丰股份的违法事实为:
一、辉丰股份2016年年报、2017年一季报、2017年半年报、2017年三季报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二、辉丰股份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关于环保事项的披露与事实不符。
三、辉丰股份关于公司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临时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一审胜诉判决,在2017年4月26日到2018年4月20日之间买入辉丰股份股票,并且在2018年4月2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7月底,许峰律师代理的飞乐音响股民索赔案再次获得上海金融法院立案
2022年7月底,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飞乐音响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上海金融法院立案。
2022年1月,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飞乐音响投资者索赔案获赔到位。近期,我们还在推进飞乐音响投资者索赔案的继续立案工作。
飞乐音响投资者索赔案前期已有两审胜诉。
2019年11月2日晚间,飞乐音响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确认:“智慧沿河”“智慧台江”项目确认收入不符合条件,导致飞乐音响2017年半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18,01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784万元; 导致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72,07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5,135万元;导致2017年半年度、第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不准确。
许峰律师认为,根据生效判决,在2017年8月26日到2018年4月13日之间买入飞乐音响股票,并且在2018年4月1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7月底,许峰律师代理的暴风集团投资者索赔案已获北京金融法院立案
2022年7月21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暴风集团投资者索赔案已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立案。7月底,已获北京金融法院立案。
2021年12月1日,证监会公布了对暴风集团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暴风集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披露商誉减值测试假设,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虚增利润及资产。二、未披露《回购协议》及进展情况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6年3月2日到2019年9月5日之间买入暴风集团股票,并在2019年9月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7月底,许峰律师代理的中润资源投资者索赔案已向济南中院提交立案
2022年7月底,许峰律师代理的中润资源投资者索赔案已向济南中院提交立案,并且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
2021年12月27日晚,中润资源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中润资源违法事实为:中润资源应及时披露相关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但中润资源未对上述事项及时予以披露,直至2018年4月27日才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中润资源在2016年7月11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间多次发生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逾期行为。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6年7月11日到2018年4月27日之间买入中润资源股票,并且在2018年4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7月底,许峰律师代理的刚泰控股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兰州中院提交立案,时效三个月左右
2022年7月底,许峰律师代理的刚泰控股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兰州中院提交立案。
2022年4月29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刚泰控股投资者索赔案已获兰州中院立案,目前该案的管辖已经确定,但时效仅剩下三个月左右。
刚泰控股于2019年10月26日发布刚泰控股关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证监会查明主要的违规行为是:
一是2016年11月22日至2018年6月13日期间,刚泰控股为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其他相关方的21笔借款违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56.34亿元,上述担保事项未经刚泰控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是因前述21笔借款多笔未按期偿还,部分出借人将刚泰控股列为被告之一提起诉讼,涉诉金额合计不低于7.85亿元,已达到披露标准,刚泰控股未及时披露。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6年11月22日到2019年4月11日之间买入刚泰控股股票,并且在2019年4月1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