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7 18:38
巴安水务虚假陈述索赔启动
2022年2月16日晚,巴安水务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月14日,巴安水务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认为,暂定索赔条件为:在2022年2月17日之前买入巴安水务股票,并且在2022年2月17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18年10月1日到2019年6月11日之间买入买入巴安水务股票,并且在2019年6月11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斯太尔股民索赔案已获得法院立案
2022年2月17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斯太尔投资者索赔案已经获得法院正式立案。
2021年3月31日,斯太尔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斯太尔等违法的事实如下:一、2014-2016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二、实际控制人披露不实。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5年4月30日到2019年6月27日之间买入斯太尔股票,并且在2019年6月27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升达林业股民索赔案再次获得法院立案
2022年2月17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升达林业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成都中院立案。
2022年1月4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升达林业投资者索赔案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判决部分投资者胜诉。
2019 年5月22日,升达林业(ST升达,002259)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升达林业存在以下违法相关事实:一、升达林业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提供的重大担保;二、升达林业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三、升达林业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
许峰律师提示,目前法院一审认定的胜诉条件为:在2014年9月15日到2018年10月9日之间买入升达林业股票,并且在2018年10月9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广东明珠涉嫌信披违规也被调查,股民索赔持续立案
2022年2月16日晚,广东明珠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2年2月11日、1月14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广东明珠股民索赔案已向广州中院提交起诉材料立案。
2021年12月23日晚,广东明珠 (600382)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坚力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张坚力自2015年11月以来作为广东明珠实际控制人之一,指使相关主体从事证券违法行为并隐瞒相关事项,导致信息披露违法。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3月9日到 2021年4月30之日间买入广东明珠股票,并且在2021年4月30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