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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乐音响、香溢融通、奥瑞德、中安消、安通控股等股民索赔案进展

2022-02-07 21:04



飞乐音响虚假陈述索赔案再次提交立案

2022年2月7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再次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一批飞乐音响投资者索赔案立案。

20221月,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飞乐音响投资者索赔案获赔到位。近期,我们还在推进飞乐音响投资者索赔案的继续立案工作。

2021年12月28日晚,飞乐音响公告,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法律文书,上海金融法院裁定飞乐音响向原告赔偿合计867.00万元,判决飞乐音响向原告赔偿合计4,756.26万元,两项合计5,623.26万元。

许峰律师认为,根据生效判决,2017年8月26日到2018年4月13日之间买入飞乐音响股票,并且在2018年4月1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再向宁波中院提交一批香溢融通股民索赔案立案

2022年27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香溢融通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有多个批次的香溢融通投资者索赔案件正在法院推进。此前,许峰律师团队多次收到浙江高院送达的香溢融通二审判决书,投资者获得胜诉,并已全部获赔到位。

20221月19日晚,香溢融通披露股民索赔诉讼进展,截止目前合计152名自然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共计 32,318,543.91元。

许峰律师认为,2016年3月10日到2019年1月12日之间买入香溢融通股票,并且在2019年1月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再次收到部分奥瑞德股民索案胜诉判决

2022年2月7日以及此前的1月23日、1月30日,许峰律师收到哈尔滨中院送达的多个批次投资者胜诉判决,法院判决奥瑞德、大华会所向原告投资者赔偿部分损失。

20221月18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一批奥瑞德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正在等待法院的开庭安排。

2020年7月17日晚,奥瑞德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许峰律师认为,2016年8月26日到2018年6月2日之间买入奥瑞德股票,并在2018年6 月2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部分安通控股股民索赔案再次获得哈尔滨中院正式立案

2022年2月7日,许峰律师收到法院通知,部分安通控股投资者索赔再次法院正式立案。此前收到传票,2022年216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安通控股投资者索赔案将在哈尔滨中院正式开庭。

2020年7月8日,安通控股公告收到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许峰律师认为,20172月1日到20204月30日之间买入安通控股股票,并在2020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再次收到武汉中院对中安消股民索赔案的正式立案通知

2022年2月7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一批中安消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许峰律师团队提醒投资者,目前该案已有投资者索赔两审胜诉判决,起诉被告涉及中恒汇志和涂国身的案件,已有判决先例。

此前,许峰律师收到通知,部分中安消投资者索赔案将于20224月7在上海金融法院开庭审理。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4年6月11日到2016年12月24日之间买入中安消股票,并且在2016年12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利源精制索赔案收到上诉缴费通知

2022年1月4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利源精制投资者索赔案收到判决,一审法院目前认定的可胜诉范围为:2018年2月7日到2018年7月28日之间买入利源精制股票,并且在2018年7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我们认为,该案实施日认定为20182月7日并不妥当,而且对于各种要素扣除也存巨大争议。许峰律师已代理投资者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2年2月7日星期一,收到了法院送达的上诉缴费通知。

许峰律师认为,2016年2月2日到2018年7月28日之间买入利源精制股票,并且在2018年7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此外,2021年5月26日晚,利源精制公告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利源精制立案调查。许峰律师团队也接受在20215月27日之前买入利源精制股票,并且在20215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东方金钰股民索案前期已有胜诉

许峰律师代理的东方金钰投资者索赔案目前已经提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该案前期已有胜诉判决先例。

东方金钰20209月15日晚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许峰律师认为,20174月18日到2019年1月18日之间买入东方金钰股票,并且在2019年1月1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