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4 17:52
广东明珠 (600382) 股票索赔案提交法院立案
2022年1月14日星期五,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广东明珠 (600382)股民索赔案已向广州市中级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下一步安排。
2021年12月23日晚,广东明珠 (600382)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坚力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张坚力自2015年11月以来作为广东明珠实际控制人之一,指使相关主体从事证券违法行为并隐瞒相关事项,导致信息披露违法事实如下:
一、广东明珠在2016年至2020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
广东明珠应当在2016年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年报、2019 年年报和2020年年报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由于张坚力隐瞒上述事项,导致广东明珠未在上述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信息。
二、广东明珠在2021年1月至3月期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
广东明珠在2021年1月至3月期间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金额达到应当及时披露的标准。由于张坚力隐瞒上述事项,导致广东明珠未 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3月9日到 2021年4月30之日间买入广东明珠股票,并且在2021年4月30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辅仁药业(600781)股民索赔案1月14日首次开庭结束
许峰律师团队代理的首批辅仁药业投资者索赔案件已于2022年1月14日在郑州中院开庭审理。原被告在揭露日、系统风险等问题上存在争议。近期将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
辅仁药业(ST辅仁,600781)已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违法事实如下:一、辅仁药业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二、辅仁药业重大资产重组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三、辅仁集团在重大资产重组中提供信息虚假。四、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2018年未及时披露关联担保。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6年4月9日到2019年7月25日之间买入辅仁药业(ST辅仁,600781)股票,并且在2019年7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金洲慈航(*ST金洲,000587)实控人也被证监会次调查
2022年1月13日晚,金洲慈航(*ST金洲,000587)公告接到实际控制人朱要文通知,其于近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此前2021年9月17日晚,金洲慈航(*ST金洲,000587)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1年9月18日之前买入金洲慈航(*ST金洲,000587)股票,并在2021年9月1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准备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