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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融通股民索赔再次案以及银河生物、澄星股份、尤夫股份进展

2022-01-12 18:35



香溢融通(600830)虚假述案再次获得法院立案

20221月11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一批香溢融通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目前有两个批次的香溢融通投资者索赔案件正在法院推进。

需要提示投资者的是,许峰律师团队多次收到浙江高院送达的香溢融通二审判决书,投资者获得胜诉,并已全部获赔到位。

2020年6月5日晚,香溢融通(600830)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为香溢融通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

许峰律师认为,2016年3月10日到2019年1月12日之间买入香溢融通(600830)股票,并且在2019年1月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尤夫股份002427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

许峰律师代理的尤夫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已经多个批次提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20221月11日,尤夫股份公告,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上述重整申请的裁定书,申请人的 申请是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2021年11月25日晚,尤夫股份公告,颜静刚等也被证监会处罚。2020年1020日晚,尤夫股份(ST尤夫,002427)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许峰律师认为,2016111日到2018年1月19日之间买入尤夫股份股票,并且在2018年1月1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银河生物(000806)股民索案被以涉嫌犯罪为由驳回起诉,将上诉

许峰律师代理的银河生物虚假陈述索赔案已于20211011日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结束,但20221月中旬,法院以相关主体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为由,裁定驳回投资者的起诉(程序性裁定,非判决驳回),我们认为相关裁定错误,将尽快组织上诉,要求广西高院指令南宁中院审理银河生物投资者索赔案。

20206月9日晚,银河生物(000806)公告,银河生物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许峰律师认为,2016年7月1日到2019年1月24日中午之前买入银河生物(000806)股票,并且在2019 年1月24日中午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澄星股份股民索赔获得立案,最后一个月倒计时

2022年1月12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澄星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法院立案,该案已经进入最后一个月倒计时,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2019年2月13日晚,澄星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澄星股份的违法事实主要包括:澄星股份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澄星股份 2011年、201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证监会对澄星股份顶格行政处罚。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2年3月29日到2015年12月23日之间买入澄星股份(600078)股票,并2015年12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澄星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