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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乐音响、香溢融通股民索赔再次提交立案,邦讯技术索赔条件细化

2021-12-09 15:48



飞乐音响股民索赔再次提交立案

202112月8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已再次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一次飞乐音响投资者的索赔立案,鉴于前期已有生效判决先例,估计后续进程相对前期会快一些。

此外,1210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飞乐音响(600651)投资者索赔案将在上海金融法院开庭。这批案子预计2021年内能有结论性意见。

许峰律师提示,根据前期生效判决,2017年8月26日到2018年4月13日之间买入飞乐音响(600651)股票,并且在2018年4月1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飞乐音响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香溢融通索赔案再次提交立案

还有一个有过两审胜诉的投资者索赔案例是香溢融通投资者索赔案,除了此前代理部分投资者已经获赔、部分已经立案等开庭外,2021年12月8日,许峰律师团队再次向法院提交一批香溢融通投资者索赔案立案。

2020年6月5日晚,香溢融通(600830)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为香溢融通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需要提示的是,根据生效判决,在2016年3月10日到2019年1月12日之间买入香溢融通(600830)股票,并且在2019年1月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邦讯技术收到证监会处罚事先告知,索赔条件细化

今日新增一个案子的索赔条件细化,那就是邦讯技术案。

2021年12月8日晚,邦讯技术(*ST邦讯,300312)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庆文、戴芙蓉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邦讯技术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2017 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二、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三、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6月11日到2020年4月23日之间买入邦讯技术(*ST邦讯,300312)股票,并在2020年4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邦讯技术(*ST邦讯,300312)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