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8 16:27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
广东明珠 (600382) 索赔条件细化
2021年12月7日晚,广东明珠 (600382)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坚力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张坚力自2015年11月以来作为广东明珠实际控制人之一,涉嫌指使相关主体从事证券违法行为并隐瞒相关事项,导致信息披露违法事实如下:一、广东明珠在2016年至2020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二、广东明珠在2021年1月至3月期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
我们认为,在2017年3月9日到 2021年4月30之日间买入广东明珠股票,并且在2021年4月30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天润数娱(ST天润,002113)索赔条件细化
2021年12月7日晚,ST天润(002113)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涉嫌违法事实为:
一、天润数娱2016年至2018年对外提供重大担保,其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且未按规定在《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二、天润数娱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2017年至2018年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且未按规定在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三、天润数娱2018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数项重大信息。
我们认为,索赔条件为:在2016年8月11日到2019年5月7日之间买入天润数娱(ST天润,002113)股票,并且在2019年5月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澄星股份股份再次违规被立案
2021年12月7日晚,澄星股份公告,公司及控股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此前2019年2月13日晚,澄星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我们认为,在2012年3月29日到2015年12月23日之间买入澄星股份(600078)股票,并在2015年12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澄星股份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21年12月8日之前买入澄星股份股票,并且在2021年12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准备索赔。第一段的处罚时效将满,需要注意。
华仪电气(*ST华仪,600290)再提交一次立案
2021年12月7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华仪电气(*ST华仪,600290)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一次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
此前华仪电气(*ST华仪,600290)于2021年6月8日晚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华仪电气违法事实如下:
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情况。
三、未披露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中安消注册地址已迁移到湖北,办公地址保持不变
中安消(ST中安,600654,中安科)12月7日晚公告,公司已于2021年12月6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变更为“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横路3号1幢2层007室”。公司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及传真保持不变。
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案件已于12月3日再次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立案。许峰律师团队提醒投资者,目前该案已有投资者索赔两审胜诉判决。目前起诉被告涉及中恒汇志和涂国身的案件,还没有判决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