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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诚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天翔环境股民索赔再次获得立案

2021-12-02 14:37


  


2021年12月1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天翔环境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成都中院立案。此前,许峰律师团队代理的一批天翔环境投资者索赔案已调解获赔到位。

天翔环境(300362)于2019年5月22日公告,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证监会查明的违法事实为:一、天翔环境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相关关联交易,截止2018年7月17日,天翔环境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天翔环境资金余额近21亿元。二、天翔环境未及时披露,且未在2018年半年报中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天翔环境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也未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2018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最终被证监会顶格处以60万元罚款。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8年1月3日到2018年10月12日之间买入天翔环境(300362)股票,并且在2018年10月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天翔环境投资者索赔案的管辖法院为成都中院,目前成都中院正在审理的案件还包括金亚科技、长城动漫、华泽钴镍、升达林业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