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3 13:01
2021年11月23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神州长城投资者已获得法院正式立案,近期会逐步分批推进其他案件的立案。
2020年10月13日,证监会对神州长城(000018,200018)作出正式处罚。经查明,神州长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通过虚构保理业务虚增利润。通过虚构保理业务,神州长城虚增2017年利润总额4,319.42万元,导致神州长城《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涉及6.06亿元借款,占神州长城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17.78亿元的34.11%,属于应当披露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神州长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导致《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三、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占神州长城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21.51亿元的24.17%,属于应当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神州长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导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1月1日到2018年10月19日之间买入神州长城(000018,200018)股票,并且在2018年10月1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