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4 14:41
2021年11月3日,宜华生活(600978)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宜华生活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16 年至 2019 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一)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
(二)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以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
二、2016 年至 2019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4月22日到2020年4月27日之间买入宜华生活(600978)股票,并且在 2020 年 4 月 27 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近期,许峰律师代理的宜华生活投资者索赔案将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