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1 10:57
2021年10月底,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飞马国际投资者索赔案已经提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
2020年5月20日,飞马国际(*ST飞马,002210)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飞马国际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事项;
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
三、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事项。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8年5月1日到2019年3月29日之间买入飞马国际(*ST飞马,002210)股票,并且在2019年3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