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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洋(002086)索赔案再开庭,股民获赔基础条件已确定

2021-10-27 16:37




2021年10月26日,许峰律师团队代理的东方海洋投资者索赔案部分再次开庭结束,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判决。根据法院相关文书,该案权利人范围已依法确定,敬请投资者关注。

2019年9月30日,*ST东洋(东方海洋,002086)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确认:东方海洋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在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中披露有关关联交易;二、2016年度报告、2017半年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2018半年度报告、2018 年度报告的个别列报项目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在2017年3月9日到2019年1月15日之间买入*ST东洋(东方海洋,002086)股票,并且在2019年1月15日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