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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诚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文化长城股民索赔案已向法院提交立案

2021-09-18 09:34




近期,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代理的文化长城投资者索赔案日前已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立案。

2021年9月2日晚,文化长城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有关当事人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

一、文化长城2017年年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存在重大遗漏。

二、文化长城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等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存在重大遗漏。

三、文化长城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存在虚假记载。

四、文化长城2018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如实披露对翡翠教育失去控制权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五、文化长城2019年7月22日对深交所的回复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六、文化长城未及时披露子公司股权转让重大变化情况。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目前情况,初步判断,在2017年4月11日到2019年11月5日之间买入文化长城(300089)股票,并且在2019年11月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我们认为,该案管辖法院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目前还正在审理粤传媒、欧浦智网等股民索赔案,相关案件已陆续进入庭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