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7 10:17
近期,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代理的华讯方舟(*ST华讯,000687)虚假陈述索赔案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材料立案。
2021年7月14日,*ST华讯公告收到河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河北证监局对*ST华讯及有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明,华讯方舟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华讯方舟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通过虚构购销交易,虚增华讯方舟2016年利润总额2,881.16万元,占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4.44%,其中,虚增2016年上半年利润总额2,267.48万元,占201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6.1%。
二、《2017 年半年度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南京华讯通过虚构购销交易,虚增华讯方舟2017年利润总额11,831万元,占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71.52%,其中,虚增2017年上半年利润总额7,641.02万元,占201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94%。
三、《2018 年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南京华讯通过虚构购销交易,虚增华讯方舟2018年上半年利润总额2,771.79万元,占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38.09%。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在2016年8月17日到2020年10月27日之间买入华讯方舟(*ST华讯,000687)股票,并且在2020年10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