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7 10:16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代理的利源精制投资者索赔案已于2021年9月16日开庭结束。原被告双方在实施日、因果关系等问题存在争议。
2020 年 7 月 30 日晚,利源精制(002501)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利源精制违法事实如下:
(一)利源精制涉嫌未及时披露大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二)利源精制涉嫌未及时披露大股东股份冻结情况
(三)利源精制涉嫌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逾期违约情况
(四)利源精制涉嫌未及时披露轨道车辆整车样车试制进展情况
(五)利源精制涉嫌未及时披露对外投资项目金额变化情况
(六)利源精制涉嫌未及时披露主要资产被抵押查封情况。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目前情况,在2016年2月2日到2018年7月28日之间买入利源精制(002501)股票,并且在2018年7月28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同样在2021年9月16日,许峰律师团队代理的最后一批雅百特投资者索赔的一审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