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久诚新闻 / 详情

浙江富润(600070)股民索赔前期已有胜诉后再提交立案,路桥信息索赔案继续推进

2025-12-08 17:05


 

2025125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代理的浙江富润(600070)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再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一次立案。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浙江富润投资者索赔案已有投资者胜诉判决,目前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年5月18日,浙江富润公告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浙江富润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合计717,225,918.88元,虚增营业成本合计715,512,264.14元。其中,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365,766,164.15元,虚增营业成本364,924,901.9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2.04%、13.30%;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142,612,952.84元,虚增营业成本143,233,987.1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0.87%、11.11%;2022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208,846,801.89元,虚增营业成本207,353,374.9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69.05%、69.79%。

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投资者胜诉判决,2021427日到2023428日之间买入浙江富润股票,并且在20234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起索,但已进入诉讼时效倒计时。

除了浙江富润投资者索赔案,路桥信息(837748920748)投资者索赔案也还在持续推进。

20251014日,路桥信息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5929日,路桥信息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同时发布关于收到厦门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公告,厦门证监局发现路桥信息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2023年度、2024年度收入利润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导致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有关财务信息不真实、不准确。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2024423日到2025930日之间买入路桥信息股票,并且在20259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起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