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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道通信(301139)股民索赔已提交立案,普利制药(300630)索赔案持续推进

2025-10-13 15:08



2025年10月11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元道通信(301139)投资者索赔案已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同步还在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5年7月11日晚,元道通信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年报等信息披露文件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行为,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许峰律师认为,暂定在2025年7月12日之前买入元道通信股票,并且在2025年7月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已可发起索赔。

除了元道通信投资者索赔案已向法院提交立案,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普利制药(300630)投资者索赔案已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并收到法院送达的测算报告,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判决,同步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部分案件已开庭审理。

2025年3月21日,普利制药公告公司于2025年1月4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决定书》。经查明,普利制药2021年多计营业收入514,604,184.72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34.11%,对应营业成本206,585,749.23元,多计利润总额308,018,435.49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65.88%;2022年多计营业收入515,899,077.56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8.56%,对应营业成本128,481,820.04元,多计利润总额387,417,257.52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88.27%。普利制药披露的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22年4月26日到2024年4月17日之间买入普利制药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1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