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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300311)被证监会正式处罚,投资者索赔继续推进

2025-07-29 17:38



2025年7月18日,任子行(300311)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这是证监会下达的正式处罚,正式处罚下达意味着投资者索赔证据更加充分。

许峰律师代理的任子行(300311)投资者索赔案已部分开庭,律师团队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信息显示,经查明,任子行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通过相关方式,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任子行虚增营业收入36,951,333.48元、48,435,351.70元、26,929,607.08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4.21%、6.97%、10.81%;虚增利润总额19,406,901.32元、37,317,431.71元、16,560,909.58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绝对值的85.93%、70.03%、30.79%。任子行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3年2月14日,任子行披露《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引用了上述2020年度及2021年度营业收入数据。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20年4月30日到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任子行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目前只剩下九个月左右的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