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1 18:59
2024年3月底,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收到裁定,深圳中级法院将奇信股份(002781)虚假陈述案案件移送到南昌中院管辖。
此前2024年3月13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奇信股份(002781)投资者索赔案已获法院立案,目前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3年9月7日,奇信股份(002781)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奇信股份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包括《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以及上市后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同时奇信股份还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许峰律师认为,综合目前事实,在2022年4月1日之前买入奇信股份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还可发起索赔。
除了奇信股份案出现进展,3月29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凯乐科技(600260)投资者索赔案再提交一次立案,此前已多次向武汉中院提交立案。
2022年11月2日晚,凯乐科技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凯乐科技等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虚构专网通信业务以2016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在2017年4月19日到2021年7月24日之间买入凯乐科技股票,2021年7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但诉讼时效已经进入约四个月倒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