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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维权典型案例二则

2024-03-15 18:51



1、匹凸匹投资者诉鲜言操纵证券市场责任纠纷案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13名原告投资者诉被告鲜言操纵证券市场民事侵权案件中,依据《证券法》确立的民事赔偿优先原则,上海金融法院对鲜言操纵证券市场刑事案件罚没款作了相应保全,优先用于执行民事判决确定的赔偿责任。该案一审判决鲜言赔偿投资者损失470余万元,目前保全款项已执行完毕,差额部分款项后续将在被执行人具备财产基础时申请法院恢复强制执行。

该案应该是目前操纵证券市场索赔领域中胜诉人数最多的一批案例,对于操纵市场民事索赔案件的因果关系确认、损失计算等都作出了回应,应该会对后续操纵市场民事索赔案起到一定影响。

 

2、劲嘉股份虚假陈述案

    该案是在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背景下,上市公司违背证监会行政处罚但违法事实清晰的投资者索赔胜诉案例。

2022年4月15日,劲嘉股份公告,董事会于2022年4月14日下午收到公司总经理侯旭东通知,其于2022年4月1日签收上犹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乔鲁予进行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的通知书。公司总经理侯旭东考虑因乔鲁予先生不参与公司具体经营管理,其个人判断乔鲁予先生被立案调查事项与公司无关且不影响董事长正常履职,故未向公司董事会报告。2022年4月14日,由于董事长乔鲁予未能出席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总经理侯旭东认为董事长乔鲁予已无法正常履职,因此向董事会报告上述事项。

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认为,本系列案中,劲嘉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留置措施,劲嘉股份应当及时披露,但其未披露,属于重大遗漏,构成诱多型虚假陈述。

该案的意义在于提示投资者,在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背景下,投资者发起虚假陈述索赔不再要求被告必须被证监会处罚,只要证明虚假陈述的证据充分,依然可以发起索赔并获得胜诉。